关于做好200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在我省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员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空军招收选拔飞行学员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0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在我省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员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在我省招收空军飞行员工作将在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全面铺开,凡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政治条件和文化条件符合要求的应届男生均可报名。
(一)考生基本条件
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不限),年龄16至19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即1988年9月2日以后至199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生户籍在广东省内。严禁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复读生)报考。
(二)考生身体条件
1、身体基本素质
身高165-185cm(到明年9月份不满18岁的164cm),体重52kg以上(到2008年9月份不满18岁的50kg),视力双眼裸视视力均在环形C形视力表1.0(E形视力表5.0)以上。血压平静收缩压100-138mmHg,舒张压60-88mmHg。脉博在56-100次/分内。色觉、嗅觉正常。无纹身。
2、有下列体征或病史者不宜报名参检: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或功能不全及步态不稳者。有开颅、开胸手术史,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有慢性腰腿痛史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反酸、腹痛或腹泻)者。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厥史者。有口吃(结巴)者。有梦游症者。有耳聋,经常耳鸣、耳内流脓或流鼻血者。晕车、船、机者。斜视、夜盲者。十岁后有尿床现象或尿化验异常者。患过麻风及其密切接触史者。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或澳抗阳性,肝功能异常者。明显反牙合或深复牙合(地包天或天包地)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3、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4、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5、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6、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成果而志愿献身军队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3、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庭支持。
(五)文化条件
1、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预测分不低于420分的普通类考生可以报考,不招收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
2、达到空军招飞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
二、招收办法
2008年空军招飞工作实行自荐、推荐相结合的招生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自荐报名,体检初检合格后,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推荐上报,推荐名额每地级市5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3月1日—5日。
(二)考生自检时间:2008年3月5日-10日。
(三)报名手续:
1、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在本校报名(学校负责审核报考条件)领取《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空军招飞初检体检表》(见附件一、附件二),不须缴交报名费。学生填好《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后由学校加意见、盖章,并在初检表贴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预选初检及全面检测:
1、各县(市、区)招生办指导所属各学校组织毕业班适龄男生自荐报名。
2、3月10日前,学校组织自荐报名的考生到当地高考体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考生体检后,自行对照《空军招飞参检学生身体自检项目表》(详见附件三)进行自检,符合条件者由学校推荐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将被推荐考生的《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复印件)、《空军招飞初检体检表》(复印件)报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然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择优确定5名考生后,将考生名单于3月15日前加盖公章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0-38627829。
4、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带最近一次期末考试成绩单及一寸免冠彩照8张和《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原件)、《空军招飞初检体检表》(原件)自行参加2008年招飞全面测试。测试报到时间:3月26-27日。测试报到地点:湖南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集贤宾馆。考生参加测试时要穿运动鞋,不得穿着牛仔装。测试联系人:刘晓溪,联系电话:13602776969。
(五)政治审查
于2008年3月上旬展开,5月底结束。体格检查和心理素质检测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审查。由广州选拔中心和当地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规定的要求共同组织实施。
(六)复查录取
1、高考成绩公布后,选拔中心根据考生的政治、身体、心理、高考成绩等实际情况,上报预选考生名单,经空军招飞局审定预选考生资格后,于6月下旬通知获得资格的考生到北京空军招飞局对广州选拔中心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进行体格、心理素质复查、政审联审和文化二次选拔。复查合格名单确认后,经报空军招飞领导小组审定,由空军统一审批录取后办理录取手续。
2、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考飞行员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复查合格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要在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将空军航空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其余志愿可兼报其他军队院校或地方院校。
三、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要着眼全局,积极支持军队招收飞行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空军招飞工作,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协调宣传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各种会议,宣传招飞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使应招考生都能了解招飞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招飞须具备的政治、身体、心理、文化等条件。具体事宜,请查询《解放军报》空军招飞宣传网站(网址:www.pladaily.com.cn/item/flying)。
(二)上报数据
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于3月15日前将《2008年空军招飞初检合格考生名册》加盖公章后(见附件四)报省招生办公室,名册的XLS文件发至邮箱Zhengsf@eeagd.edu.cn。
(三)加强领导,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完成
做好选拔军队飞行员的工作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有关普通中学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宣传与领导,切实做好考生的初审工作,及时为考生办好有关手续,确保选拔飞行员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一、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
二、空军招飞初检体检表
三、空军招飞参检学生身体自检项目表
四、2008年空军招飞初检合格考生名册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军队院校 飞行员 招生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8年2月15日印发